通知公告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情况,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根据《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洛市科〔2019〕92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洛阳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2020、2021年度经备案的3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

二、绩效评价时间范围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结果使用

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中途退出考核,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评价资料的,或在考核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考核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档次,并撤消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四、绩效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评价时间范围内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及取得成效等。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参加绩效评价的单位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认真填写《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数据表》(见附件3),提供必要的附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盖章的纸质材料(书籍式装订)和电子文档(word版及盖章PDF版)。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参加考核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科技管理部门于12月9日前将绩效评价书面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孟洲

联系电话: 0379-63932963

附件:  1.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2.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申请书

          3.绩效评价指标数据表

            4.佐证材料清单

            5.参与绩效评价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pdf

         附件2: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申请书.doc

         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数据表.doc

         附件4:佐证材料清单.doc

         附件5: 参与绩效评价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wps

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环节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时间及地点

面试答辩时间:

2024年12月5日,分为上午场和下午场。

面试答辩地点:

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洛阳市洛龙区聂潘路22号)。

二、面试答辩注意事项

面试答辩当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入场。身份证丢失的需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近期免冠彩照的户籍证明。

上午场考生必须于2024年12月5日7:00前、下午场考生必须于2024年12月5日13:00点前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答辩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报到,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答辩资格。

面试地点不提供车位,请考生注意出行方式,准时参加。

三、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洛阳市科技创新促进和情报研究中心1-34房间(洛龙区文博路3号),联系电话:65185751,63932889。

注意事项:面试通知单需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无法到现场领取由单位代领的,需出具正式介绍信、委托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代领的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并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领取书、委托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024年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2024年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人员名单(1).xlsx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提升市级中试基地服务水平,引导中试基地健康发展,根据《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1年度经备案的市级中试基地,不含在洛阳市域内的省级中试基地,共5家。

二、评价时间范围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结果使用

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中试基地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中途退出考核,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评价资料的,或在考核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考核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档次,并撤消中试基地资格。

四、绩效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2022年、2023年中试基地的建设和服务情况以及取得成效等。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参加考核评价的单位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认真填写《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编制《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见附件3),提供必要的附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盖章的纸质材料(书籍式装订)和电子文档(word版及盖章PDF版)。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接收被绩效评价单位的材料,对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形成县区初审意见,出具推荐文件,并于11月28日前将绩效评价书面资料及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孟洲

联系电话: 0379-63932963

 

附件:  1.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评价申报书

3.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

                4.2021年市级中试基地名单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关于印发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格式).wps

         附件3.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评价申报书.docx

         附件4. 2021年市级中试基地名单.wps

根据《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洛财资〔2023〕1号)相关规定,科技局局属单位洛阳市科技创新促进和情报研究中心报废部分国有资产,该部分国有资产已超使用年限且损坏无维修价值。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报废该部分国有资产。现进行公开报废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待处置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处置资产数量总计115项,账面原值:370434元(详情见附件)。实物状况以现场点算为准。

二、竞买方资格条件

具备回收处置固定资产(含电器、电子产品处置)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交易方式

1.现场查看。竞买方派一名代表,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看样,当场对处置标的进行应价。

2.所有竞买方应价结束后,以应价最高确定成交竞买方。

3.不接受提前或延后现场看样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竞买方来电咨询。

五、现场查看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9:00-12:00

办公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文博路3号洛阳市电视台东侧楼1033房间

仓库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30号院

联 系 人:姬女士

联系方式:65185750  13633876719

 六、其他事项

 1.成交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成交竞买方须在二个工作日全额支付成交款(现金或存入指定账户),成交款到账后一个工作日将处置的固定资产清运完毕。

 2.运费及装卸等费用由成交竞买方自行承担。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