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重点实验室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六章27条。内容涵盖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变更调整等全过程。
总则。共3条,主要阐述了本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和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分别明确了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主体和功能作用。
管理与职责。共4条,分别明确了市科创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以及建设单位在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职能任务。
建设。共6条,明确了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主体、建设条件、建设程序以及建设期满后的验收和验收结果的运用。
运行管理与评估。共8条,明确了市级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机制、负责人的选聘、学术委员会的设立、组织架构、日常管理、绩效评价及负面清单。
变更与调整。共2条,提出市科技局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布局进行调整。明确了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重大调整变更的程序。
附则。共4条,规范了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命名,明确了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三、解读机构
洛阳市科技局 解读人:刘 磊 联系方式:639329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