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提升市级中试基地服务水平,引导中试基地健康发展,根据《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1年度经备案的市级中试基地,不含在洛阳市域内的省级中试基地,共5家。
二、评价时间范围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结果使用
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中试基地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中途退出考核,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评价资料的,或在考核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考核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档次,并撤消中试基地资格。
四、绩效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2022年、2023年中试基地的建设和服务情况以及取得成效等。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参加考核评价的单位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认真填写《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编制《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见附件3),提供必要的附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盖章的纸质材料(书籍式装订)和电子文档(word版及盖章PDF版)。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接收被绩效评价单位的材料,对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形成县区初审意见,出具推荐文件,并于11月28日前将绩效评价书面资料及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孟洲
联系电话: 0379-63932963
附件: 1.洛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评价申报书
3.洛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
4.2021年市级中试基地名单
2024年11月14日